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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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5-03 17:50:34
/ 个人分类:政治
在厦门旅游期间住在旅馆里可以
看到台湾中视和华视的电视节目。一档叫“点灯”的节目非常吸引我,原因是因为那天它播放的主题是关于台湾公娼的生存权的纪录片。说是一个叫日日春的非营利
性社会运动组织帮助这些台湾的公娼与当地警察周旋,保护其“合法”权利,比如生存权,工作权等等……
节目一边倒地对沦为公娼的妇女采取同情和帮助的态度,不仅坚持声称以性谋生本身也是一件正常的工作,应当受到别人的尊重。那些抓公娼的警察们应
当花更大的力气去处理类似于贩毒啊这样的大事件,或者有本事就抓那些暗地里也招妓的腐败高官,而不要只针对食物链最底层的这些穷苦的,被生活所逼无奈的底
层公娼们。
感觉很有道理,貌似很有逻辑,甚至可以说很有腔调,很有勇气。谁听了会不鼓掌,不流泪,不赞许呢?不仅为日日春这样的组织,更为了这些突然一下子纯洁得像圣母玛利亚一样的公娼们……
人都是有权利选择的,不是么?
那些支持这些公娼们的人无非就是在强调人有选择权,有权选择如何活下去。当这些女人选择以人类繁衍之道作为生存方法之时,我们应当觉得无可厚非
才是。可我要说的也很简单,既然有权利选择,为什么这些人又偏偏要选择这样的“工作”呢?到底有什么证据证明这些人如果不卖淫就不能生存?到底有什么数据
可以证明这些女人就找不到其他工作了?清洁工,养老院的看护人员,保姆,或者小店里的售货员,等等这些不需要学历或阅历,只需要体力的活,怎么,都没了
么?
假如要我承认世界上有女人必须得以此为活口的话,那就必须也同时承认这世界上有很多女人是有其他选择的,这是个逻辑和公平的问题。十个称自己走投无路的女人当中,到底有多少是真的走投无路,这样的数据,不知道日日春这样的组织有没有兴趣作为公平起见去调查一下。
很多人会说公娼又没招你惹你,你不去就行了,并没有给社会带来什么危害。比起什么贩毒,偷窃来说,她们的罪轻多了。而我想说的是,错误的程度高
还是低与定义一个行为到底是否是“错误”没有关系。假如错误的程度低可以作为否定错误的依据,那是不是可以说偷一百块的人就不是小偷,一定要偷个几百万才
算?贪污个100万不算贪污,一定要几千万么?罪就是罪,错就是错,我不知道否定这些人的过错到底有什么意义……
另外,公娼的危害真的就那么小么?且不说表层次的那些疾病传播的问题,深层次的关于女性自我定位的问题不知道日日春这样的组织会不会去考虑。假
如舆论一边倒地认为这些女人的所作所为是可以原谅的,那么最可怕的结果就是在社会上造成一种舆论,让女人觉得用自己的身体赚钱非常自然,于是很多人在不加
思索的情况下,在还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就去选择这条路了。这对于那些年轻的,但又对金钱有超级渴望的女孩子来说,等于就是一种鼓励行为。虽然我也不是女
权主义者,但你要我到21世纪还鼓励女性在性的问题上把自己当作男人享受的工具来衍生成买卖的话,那根本是不可能的。这种思潮简直违反社会发展的趋势,是
一种女性自我定位上的倒退。我不知道日日春这样的组织有没有想到过,那些还在边缘上挣扎的人,看到他们这样的行为,有多大的可能会就此失足,走上不归路
呢?
所谓的说话的权力是要捍卫,这点无可厚非。但是日日春这样的社会运动组织所推崇的那些正义,难道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么?无论理论如何可以被编
撰,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性行为作为私密行为是美好的,但作为商品交易行为就是肮脏的。社会运动组织批评社会视野狭窄本身就是在面对社会普遍价值
观时的无力,换句话说,他们一方面鼓励这些失足的女性继续自己的错误,号称会给予支持,但却又在本质上无法解脱她们的痛苦,无法改变社会看待她们的眼光。
试问,这样的隔靴搔痒式的所谓支持也好,安慰也好,难道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所需要的么?如果要解决这些人的问题,有本事就彻底改变社会对这件事情的
看法,否则一切都只是嘴上功夫,何人不会?
很遗憾地说,我们所处的社会,无论国家体制如何,无论传统文化如何,无论地理位置如何,都是有自己的一套道德规范的。有道德规范就是对人性的约
束,就一定会产生很多可能被视为“落伍”的观念。但一想到一个社会因为这些观念发展到今天,帮助人类从无序中创造有序,从而进化到更高级的阶段,使人类没
有被其他动物所追赶和超越,难道我们不应该心存感激么?事实是,社会以来一整套的行为规范得到高度发展之后,类似于日日春这样的组织才有了说话的一席之地,他们倒也不想想,自
己有今天其实就是那些每天遵循着古老的价值观,兢兢业业工作着的人所创造的财富而达到的。一个社会要靠公娼来发展自己的话,是绝对不会发展到那样一个能让跟政府
主流唱反调的社会组织站出来的地步的!
廉价的正义,我们这个社会并不需要。也许台湾人cheap惯了,所以才会允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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